食品工業(yè)的軟包裝大部分是采用聚乙烯或聚丙烯單層結構的薄膜,在正面用NC基油墨印刷。但也有采用多層結構的,薄膜直接與裝填物或食品接觸。在這種情況下,通常是通過聚合物層(密封層)將油墨與食品隔離。
對于評價油墨來說,重要的是要知道,有多少油墨成分會擴散到裝填物中。
在德國,對于塑料軟包裝有一系列的法律規(guī)定。對整個包裝行業(yè)最重要且最有效的法規(guī)是1935/2004/EC。它是一種“基本法”,在此基礎上為包裝物和包裝材料制訂了其他的規(guī)則或推薦規(guī)范。
該法規(guī)的第三章是對符合的包裝制訂的基本規(guī)則。對于塑料包裝,在法律上有明確的描述??墒褂玫脑媳仨氃谒芰戏ㄒ?guī)附錄清單上列出有無極限值,對包裝制作廠(塑料包裝)也有明確的和便于檢查的規(guī)定。對于市場上包裝的投放者來說,必須確保遵守塑料法規(guī),列出極限值并加以證明。至于合格檢查,不僅可以測定油墨成分總的遷移,而且也可以規(guī)定物質(聚合薄膜中的添加劑)特定的遷移。
通過對特性遷移的研究分析,得出這樣一個典型曲線(如圖2所示),經過一定時間后,曲線走向接近于穩(wěn)定值。從這些測定中可以獲得關于法律評定的證明和依照德國食品法的包裝合格證(SML特定遷移限度是低于還是超過極限值?是否超過總的遷移限度?)。如果超過極限值(特定遷移限度、總的遷移限度),所涉及的包裝將不得被投放市場。
油墨的法規(guī)
至今,油墨尚未納入歐洲法規(guī)管理范圍(多年來,在歐盟已多次討論及產生多項草案,但仍未確定)。由于這個原因,在幾年前,油墨制造者協會就已自發(fā)地為會員單位發(fā)布一系列重要的規(guī)范。會員單位有義務遵守這些文件中規(guī)定的標準,非協會會員和非歐盟國家的公司則一般不執(zhí)行這些標準。但出自保護消費者的原因,建議每個在包裝鏈上活動的公司,對非會員公司施加影響,使他們有義務應用和遵守這些標準。
原料禁用清單的重要說明等:
·列為有毒(T)或劇毒(T+)的原料禁用;
·根據67/548/EEC規(guī)則中的目錄1和2中列出的CMR原料禁用。目錄3中的原料,如果未經危害性分析,也屬于禁用;
·在一定條件下,能解離出致癌的芳香族胺的色素禁止使用。
選擇原料的重要標準實用指南:
·規(guī)定允許的原料特定遷移極限值,取決于毒性檢定數據的可用性;
·可用的毒性數據<10ppb;
·至少有3次陰性的誘發(fā)試驗<50ppb。
良好的制作實例
如今,油墨制造廠已經按等級根據實際潛在的風險作出了一系列的評定,特別是在使用10ppb的規(guī)則后,印刷油墨已經受到了嚴格的整治。這種情況在食品和食品包裝方面整治時,也是常見的。
隨著預告“特別指令”的實施,多層結構的包裝也被納入條例,限定塑料膜的一面必須面向填充物。那么油墨分布在哪里呢?在實際觀察中發(fā)現,油墨在包裝結構中形成一層,因此阻止了與填充物的直接接觸。
通過測定遷移,可以掌握潛在的物質從油墨中轉移到食品的情況。這種物質被視為可移動的且體積比較小,其摩爾質量為<1000D。如:薄膜中的UV和防光穩(wěn)定劑、薄膜和油墨中的潤滑劑、油墨中的軟化劑、層合膠黏劑中的物質(異氰酸酯)。在最終的復合產品中,每一層都含有可遷移的物質,因此這些物質也有可能遷移到食品中。
通過兩個要素來控制物質轉移:一是物質分子通過一層和多層擴散(動力學),二是物質在兩個相鄰層之間的平衡分布(熱力學)。這可以通過現有的關于物質轉移的數據,或者用標準化方法來測定。新的規(guī)則準許首次用計算機模擬作為符合食品法規(guī)定的合格證明。隨著對油墨上未經評定的物質所預期的極限值<10ppb的應用,對于評定食品包裝將采用較高的安全標準。
實例:對于油墨中未評定的物質遷移限度為10ppb=10mg/kg食品。
實際測定食品中的丙烯酸胺(有毒)100mg/100g炸土豆片=1mg/g炸土豆片=1ppm=1000ppb。在SC量文件中,對食品包裝用的塑料中丙烯酸胺作了說明。這種物質可以不作檢定,因為檢定極值為0.01mg/g(=10ppb)。
這種對比沒有必要提出極限值問題,而在對比中只顯示實際數據即可,從炸土豆片所含高濃度的丙烯酸胺中,絕對不能得出這樣的結論,即這種毒性濃度的超標也對油墨成分適用。包裝結構每層成分的物質轉移,不僅是由于上述的遷移,而且也會通過粘臟造成。
當物質遷移通過改變包裝設計完全能夠阻止時(膜層具有完全阻擋作用),即使在聯機層合時,也很難因粘臟而造成物質遷移。
在印刷和復合之后的復卷過程中,產生了疑難問題。如果不立即聯機復合,那么遷移過程則在兩個方向進行。盡管在包裝結構中具有一個絕對的阻擋層,那也不能消除粘臟效應。在這種情況下,已有的低分子物質(<1000D)不僅有可能從復合膠粘劑中,而且也會從油墨和薄膜中遷移到阻擋層,并“黏著”在那里。所以當以后批量生產和裝填時,便與食品產生直接接觸,因此造成物質從阻擋層轉移到食品中。
總結
對于食品包裝依照食品法提出高標準要求。用于食品包裝的油墨,可通過以下措施適應高標準的要求:
·嚴格選擇原料(按照原料禁用清單);
·對實際的包裝在使用食品模擬物情況下,進行遷移測定,但也需對實際食品進行檢測;
·對于有毒評定的物質(適合的包裝結構),遵守對GM、TDI、SML規(guī)定的極限值;
·通過測量遷移,對技術上不可避免的有毒成分進行評定并規(guī)定特別小的遷移極限值(10ppb)。
在遵守列舉的這些法規(guī)、條例情況下,采用適合食品用的包裝結構和符合的技術加工過程,可以排除由于油墨成分對消費者造成的潛在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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